2022年10月15日,上午十点左右,神木交警石圪台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例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。
一辆黑色小型汽车缓缓驶来,驾驶员在看到民警后有躲闪变道意向,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。经核实,驾驶员曹某没有驾驶证,属无证驾驶。
曹某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九条第一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项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: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。
因疫情影响且曹某查获后态度表现良好,积极配合民警办理,并有诚恳的认错态度,悔过意识。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,曹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,安全文明出行。故针对曹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,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1500元处罚。
事故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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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患路段
地点:张水路11KM+700M(城区西过境路铁路桥下方)
地点:神盘路51KM+500M-53KM+500M
地点:神盘路44KM-45KM(庙峁村坡道)
地点:中锦路11KM+300M (店红一级公路西南匝道)